为全面、准确、客观反映我市企业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活动开展情况,规范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辅导与填报工作,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研发统计制度最新修订要求,特制定本手册。各机构可对标本手册的审核标准与校验逻辑,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研发年报填报工作。
总体要求与制度重大变动
一、统计范围与填报平台
本次统计涵盖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及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业企业。
📌 关键时间节点
数据填报统一依托“统计云平台”企业端进行。
网上开网时间: 2026年1月20日
填报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0日
* 请务必在此时间窗口内完成数据审核与上报。
二、2025年报表制度重大修订内容
本年度报表制度较往年有实质性删减与调整,辅导填报时需高度关注以下变化:
删减指标情况
- 107-2表中已全面删除“外聘人员”指标。
- 资金来源部分删除“来自银行贷款”、“来自风险投资”和“来自其他渠道”三项。
- 研发产出部分删除“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和“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指标。
政策落实指标调整
107-2表原有的“申报加计扣除减免税的研究开发支出”调整为“2024年申报加计扣除减免税的研究开发支出”,并补充了详细的明细填报项。
相关指标整体移至表底作为补充资料填报,必须严格调取企业2024年纳税申报表(A107012表)的行政记录进行如实登记。
核心报表填报规范与数据校验逻辑
表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
核心立项数据本项目表是判定企业是否存在真实研发活动的核心依据,凡是没有研发项目的企业即视为无研发活动。数据必须以企业立项计划书、任务书及研发费辅助账为基础。
1. 项目名称审核规范 (极易触发错误)
- 字数与字符要求: 名称不得少于5个汉字,严禁包含空格、英文引号等非法字符,严禁使用繁体字,各项目之间不得重名。
🚫 严禁使用的负面词汇清单
名称中严禁出现以下非研发类词汇:
⚠️ 命名大忌:严禁采用“产品名称+研发”的简单套用格式(如“水上汽艇研发”等极易被一票否决)。绝对禁止以一堆纯数字代码或纯英文字母命名。
2. 项目成果形式(代码01至14)选取指南
慎选与不推荐代码: 原则上不推荐勾选以下代码,极易被系统或核查人员判定为含金量不足或偏向常规生产范畴:
- ▪ 02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 03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
- ▪ 05 (软件著作权)
- ▪ 06 (应用软件)
- ▪ 10 (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 ▪ 11 (图纸、标准、规范、论证等) *仅扫尾项目多选此项
- ▪ 14 (其他)
3.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代码1至9)约束条件
- 建筑业排他: 建筑业企业原则上不推荐选择 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耗)、7(节约原材料)、8(减少污染)、9(其他)。
- 服务业排他: 针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推荐选择 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 致命关联矛盾: 当“项目成果形式”选择了 04(突破性变革) 或 12(原型/样机),其“技术经济目标”坚决不能选 5(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提高劳动生产率通常属生产阶段活动,组合勾选极易被判定为非R&D。
4. 跨年项目进展阶段
- 慎选试生产: 不推荐选择4(试生产阶段)。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该项目在2025年4月前(不含4月)已彻底完成研发并进入试产。
- 一季度结束: 若跨年项目在一季度内结束,阶段代码不能是1(研究)或2(小试),多为中试或试生产。
5. 经费与人员逻辑
- 工时极限: 1人工作1月计为1人月。同1名员工在1个自然年内所有申报项目累计总耗时绝对不能超过12人月。
- 人均耗时: 总工时除以参与人数,均值通常应大于1个月。
- 政府资金: 若选“政府科技项目”,必须填报当年到账的政府资金,且必须在财务“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有体现。
表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总体投入与产出本表全面反映企业全年的研发投入总盘子,数据务必与企业财务账、税务辅助账高度融合。
1. 研发人员构成校验
- 总数核对: 必须与企业工资单、劳务费支领单严密对齐(需建台账)。严禁将生产成本、管理费用中列支非研发工资的人员计入。
- 比例红线: 管理和服务人员占从业人员数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极限不超过20%)。
- 全职界定: 本年从事研发工作满10.8个月(占制度工作时间90%以上)方可计入全职。新毕业员工按入职后工作时间×90%折算。
2. 研发费用结构化审核指标要求
研发费占主营收入比一般不超20%,高投入必须有新产品或专利产出支撑。
人工费合理区间
研发人工费 ÷ 107-1表人员总工时 = 人均月工资。
必须控制在 2,000元 - 25,000元 之间。
(绝大多数应在2千至1.25万,超标需书面情况说明)
直接投入占比限制
制造业占比需 < 60% (0.6)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制造业 < 40% (0.4)
服务业需 < 30% (0.3)
⚠️ 混淆直接投入与固定资产购建是核查重灾区!
其他费用红线
占研发费总额比例绝对不能超过 20% (0.2)。
绝大多数企业应严控在 10% (0.1) 以内。
设备折旧与资产
当年形成研发固定资产中,仪器设备投资一般小于本年研发总费用的 50%。
共用设备必须提供按使用时间的合理分摊依据。
3. 税收优惠填报源头
- 滞后填报: 填报的“加计扣除”及“高企”减免税金额,必须是企业在上年度(2024年度)实际兑现的数据。
- 取数路径: 研发费加计扣除总额取自税务A107012表第51项 × 税率(5%-25%)。减免优惠明细取自A107040表第2行。
4. 研发产出强制校验
- 当年专利: 必须是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当年提交且已缴费进入初审的。填此项则121创新表第23题必勾选。
- 期末有效发明: 仅限期末累计的“发明”专利,严格剔除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 新产品收入: 只要工业产值表填了“新产品产值”,此处必填。自行投产2年内产品也可视为新产品。
表三:浙江省企业软投入情况(浙L133表)
无形资产及管理投入软投入报表反映企业在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信息化及组织管理等层面的投入,取数必须依托财务会计账套,严禁凭空估算。
费用归集强制准则
- 无账套不填报: 版权商标费、许可使用费、软件购置费、信息化维护费、咨询费等核心指标,若财务系统无对应明细子科目支撑,绝对不允许填报。
- 净投入原则: 所有填报额度,必须事先全额剔除因相关事项从政府获得的补助与补贴资金。
- 奖励费界定: “一次性奖励费”专指物质奖励,必须从已计入人工费、常规提成和年终奖中剥离,不可重复统计。
严防跨表/跨项重叠
- 表间互斥: 浙L133表的数据不得与107-2表(研发费用表)产生任何交叉。
例如:企业咨询费绝不能与107-2表“其他费用”项下的专家咨询费重复填列。 - 内部互斥: 表内指标不得重叠。
例如:“企业文化建设费”不能包含已归集入“职工教育经费”和“企业宣传费”的内容。
跨表审核与综合档案管理
辅导企业提交报表前,机构专业人员需完成以下硬性交叉验证,并指导企业规范建档。
表间联动硬逻辑
经费总量核对
107-1表所有研发项目经费支出加总金额,必须 ≤ 107-2表的研发费用合计总额(理想状态应高度一致)。
工时上限核对
107-1表中全体人员实际工作时间(人月)的总和,绝对不能超过 107-2表中“研发人员合计”总数 × 12。
大表数据联动
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必须与企业《成本费用表》中体现的研发费数字严密吻合。
创新问卷关联
若本年研发费用较上年有大幅变动(暴增或锐减),必须要求企业重新审核并提交《企业创新情况表》(121表)。
原始台账与备查档案体系
应对各级统计执法的底线在于台账资料的完整性。各辅导机构需督促企业做到账、表、单、证四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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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证明材料
立项书、任务下达书、结题或阶段性验收报告必须齐备,名称须与107-1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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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辅助账套
提供正规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表,税务汇算清缴账与内部专账需穿透核对,拒绝虚假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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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人员证明
确保具备支撑研发活动的物理空间、基础设备清单,及相关人员考勤与工资流水证明。